天津北方网讯:在第46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4日,天津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举办2017年会,各界专家学者齐聚天津大学,就“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如何修改”提出建议,并开展专题讨论与交流。
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代表分会秘书处单位天津大学对分会成立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希望分会不断总结提升,进一步团结来自学术界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的力量,搭建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交流的学术平台,为繁荣天津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服务和推动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在致辞中表示,天津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点,《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明确将共同编制《京津冀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天津市环境资源法学的研究力量近年来得到了全面的提升。尤其是分会成立以来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天津市环境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程治山强调,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方面的工作机构,希望各位法律专家共同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分会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对分会2016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2017年工作要点。
研讨阶段,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分会副会长、天津市环保局法制处处长杨家辰和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张志锋分别作了题为“《环境保护法》修改情况及对地方环境立法的建议”、“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准备情况”、“天津市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的主题报告。50位专家学者对天津市环保条例的修订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对天津市环保条例的修改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职责、监督考核、环境监测、停产整治、限批制度、环境评价、排污许可、环境保护设施监管、自然生态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会上还宣读了分会2017年年会征文获奖名单,经专家评审,共有17篇论文获奖,其中荣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10项。(“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段玮 通讯员郭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