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每一个司法人员必须始终坚持的目标。”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蔡志萍对记者说,“为了解决执行难,一中院将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提质增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取得实效,让‘老赖’寸步难行,让老百姓享受司法改革的红利。”
蔡志萍介绍,自2016年4月一中院全面启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执行整体态势进一步向好。配齐配强执行力量,执行局总人数由29人增加到72人。今年1-8月,执行局受理案件562件、同比上升27.4%,执结322件、同比上升47%,结案率为46%、同比提高10.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正向指标普遍提升。
下一步,一中院将继续深入推行“执行八步法”,推动执行质效不断提升,其中包括:清单执行法、集约执行法、捆绑执行法、破产执行法、审计执行法、阳光执行法、包案执行法和惩戒执行法。
蔡志萍说,比如像集约执行法,对涉及银行、工商、房管等部门的查询、查封、扣划、冻结工作,进行统一分配、集约办理。实行执行财产集约化处置,对执行案件中的不同类财产,同时推动处置;对不同执行案件中的同类财产,统一协调、集中处置。实行执行款项管理集约化,对到账的执行款项,由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处理,按期发还当事人。而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老赖”,加大惩戒力度,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惩戒失信行为。(“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