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加快规范清理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 终端用户电价或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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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吴宏 编辑:吴宏 2018-09-22 07:07:01

内容提要: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对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清理规范工作进行部署,全面推动本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清理规范后,本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内部的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将大幅降低……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会议,对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清理规范工作进行部署,全面推动本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落实到位。清理规范后,本市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内部的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将大幅降低。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今年以来,本市已分三批四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分别是:4月1日起每千瓦时降低1.1分;5月1日起降低1.85分;7月1日起降低1.4分;9月1日起降低4.21分,累计降低了8.56分,降幅达10.2%。价格降低后,本市电网直供用户的用电成本大幅降低,但多数需转供电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内的企业用电价格相对较高且没有降低,国家降价红利被转供经营者截留,降价政策效果没有显现。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就是要打通降低电价最后一公里,确保降低电价政策惠及全部终端用户。

  国家对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的规范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本市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二是对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经营者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天津电网销售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调整物业费、房租和服务费方式解决;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转供用户公平分摊,不得在电费收取上获利。三是对于产业园区经营的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目前,本市正在组织各转供电经营者按照国家政策加快进行清理规范,力争尽快按照规范后的价格与终端用户进行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对于确属难以近期完成清理整改的,也明确要求9月底前要把本市今年以来的降价措施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也就是说,各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自10月起,与年初相比每千瓦时至少要降低8.56分。

  下一步,本市将组织开展降低电价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清理规范工作落实。对于拒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还要予以曝光。同时,市发展改革委提醒各转供终端用户,可对今年以来缴纳的电费情况进行比对,发现转供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规范的,可要求转供经营者立即清理规范。对于拒不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的,可拨打88908890和12358进行投诉举报。(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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