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一则山东公安为车主官方解读“超速多少算违章”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网友的热议。记者随机采访的驾驶员中,有刚上路不久的新手司机,也有多年驾龄的成手司机,他们对于“超速”这个概念,大多表现出了只是经常听说,但并不完全了解的状态。其实,帖子中提到了警方对于“超速”的解读,我国早在2013年就已经施行了,是由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了解天津地区的超速处罚情况,记者咨询了天津市交管部门。
据了解,目前天津执行的就是公安部2013年下发的《指导意见》,里面提到: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也就是说,同一辆车、同一道路、同一方向,多次超速,只取最严重的一次处罚。所以,网友们不用担心自己超速几次就被处罚几次了。
有几种情况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但并不处罚的,比如,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以小型客车为例,比如你行驶的道路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那么只要你不超过90公里/小时,都不会被处罚。但是你如果在高速上行驶,只要超过规定时速的10%,就会被处罚。其中,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并记12分。所以,还是再一次提醒司机朋友不要超速行驶。其实,不论是电子监控设备,还是相关规定,处罚都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提醒广大司机,‘禁止超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对生命的尊重。”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说。(津云新闻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