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即将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明确处罚金额。
天津北方网讯:即将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明确处罚金额。
《条例》中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的,行人跨越护栏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结合《条例》中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在南京路、营口道交口,增设了行人违法行为曝光台、视频监控抓拍等设施,进行监管,并利用语音播报提醒过往行人。同时,在全市各主要路口,也增加了警力,劝阻行人过马路时闯红灯、翻越护栏等行为。(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