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礼让斑马线 后车频频按喇叭 假期首日 这个路口罚7辆违规鸣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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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柴莹 编辑:李松达 2019-05-02 14:10:41

内容提要:《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驾驶车辆应当回到使用喇叭,并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然而《条例》实施首日,就有一些车辆驾驶人在前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时,在后面频按喇叭,公安交管部门仅在河东区十一经路六纬路交口就查处了7名违法鸣笛车辆驾驶人。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驾驶车辆应当回到使用喇叭,并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然而《条例》实施首日,就有一些车辆驾驶人在前车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时,在后面频按喇叭,公安交管部门仅在河东区十一经路六纬路交口就查处了7名违法鸣笛车辆驾驶人。

  《条例》实施首日,按照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部署,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在六纬路与十一经路交口开展宣传《条例》内容,并对不文明及违法交通行为开展治理。10时42分许,一辆号牌为津E03771的出租车沿十一经路右转驶向六纬路过程中,其前方行驶的车辆因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短时间停车等候,而该出租车却等得不耐烦,连连按下喇叭,声音十分刺耳。交警示意出租车靠边停车并进行询问。但是,该出租车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称不知道驾车违规鸣笛也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禁止的行为。交警立即向该驾驶人发放了《条例》宣传单,并耐心的讲解了其中涉及到机动车等交通出行方式的几项不文明行为。“确实是违法了,原来交通安全法里面也有禁止鸣笛的规定。”这名出租车驾驶人在接受处罚后又表示,今后不仅会自己守法出行,还会向同行们广泛宣传《条例》中的规定。

  据了解,《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规鸣喇叭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5月1日当天,公安交管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在十一经路六纬路交口共查处7起机动车违规鸣喇叭行为,对违法驾驶人依法处200元罚款。(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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