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因不文明行为“升级”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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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柴莹 编辑:刘颖 2019-06-04 10:44:43

内容提要:《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好公民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争做文明守法好公民已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也有极个别群众守法意识淡漠,从违反《条例》,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甚至发展到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最终落得罚款并被拘留的结果。

  5月30日17时40分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芦台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华道与震新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沿新华道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后,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截停该车。在民警依法对骑车人金某进行宣传教育、处罚过程中,金某情绪激动,拒绝配合民警执法,并以辱骂、言语挑衅的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见状,民警立即向分局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很快,属地芦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现场局面,同时将违法人员金某传唤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工作。

  经询问,金某对自己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金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芦台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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