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天津不断加大巡查力度。近日,宝坻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内一起破坏公共绿地的不文明行为,开出罚单。
天津北方网讯:自《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天津不断加大巡查力度。近日,宝坻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城区内一起破坏公共绿地的不文明行为,开出罚单。
近日,宝坻区综合执法人员在广阳路与朝霞路交口巡查时,发现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人正在破坏公共绿地,设立广告牌,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这种不文明行为。经过现场调查,被破坏的绿地面积已经超过100平方米。
可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复查时却发现,当事人并未改正违法行为,仍在继续施工,依据《条例》第65条规定,执法人员对其立案调查,并按照上限处罚,罚款五千元,责令恢复已破坏的绿地。(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