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近两月 市民知晓率和认同率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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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柴莹 编辑:李松达 2019-06-21 17:23:32

内容提要: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因为恰逢五一小长假,所以市民关注度格外高涨。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媒体持续大力的宣传,也为《条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天津北方网讯:2019年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因为恰逢五一小长假,所以市民关注度格外高涨。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媒体持续大力的宣传,也为《条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据天津社会科学院“千户居民户卷调查”数据显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实施仅过半月,已取得明显社会效果。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超过90%以上的居民知道《条例》的实施,而且超过90%的居民认为实施《条例》很有必要,超过80%的居民表示会对照《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居民反映《条例》发挥了约東作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有所减少。建议今后继续加强通过社区、公共场所、手机等途径进行宣传,增加举报不文明行为的便利果道,着力提升个人文明素质,保持严格执行《条例》的力度,从而有力推进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建设。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解《条例》初步的落实情况,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治理中心于2019年5月15-16日,通过‘千户居民户卷’网进行了专项民意调査,对1393名居民进行了间卷调査。调查数据显示,超过9成以上的居民知道《条例》的实施,83.6%的居民了解文明行为基本规范,78.2%的居民了解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67.2%的居民了解倡导的文明行为及奖励,65.3%的居民了解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与此同时,市民对于条例的出台认同度高。数据显示,91.3%的居民认为有必要颁布《条例》,73.7%的居民认为《条例》关于文明行为的标准是适宜的,70.6%的居民表示自己的行为与基本规范差距很小,60.1%的居民认为《条例》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合适的。

  值得欣慰的是,《条例》的实施使我市不文明行为大幅减少。天津社科院社会治理中心调查数据显示,《条例》实施不到一个月,84.3%的居民表示身边的行人,非机动车红灯现象减少了,82.8%的居民表示身边开车打电话的现象减少了,81.8%的居民表示身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现象城少了,78.3%的居民表示身边乱扔垃圾的现象減少了,76.5%的居民表示身边的插队现象藏少了,74.7%的居民表示身边小区毁损、占用绿地和公共场地私搭乱建情况现象减少了,72.2%的居民表示身边的搭灵棚、“送路”现象减少了,69.8‰的居民表示身边遛狗不牽绳的现象减少了,62.2%的居民表示不处理笼物粪便的现象减少了。

  可以看出,《条例》的约束作用已经发挥。它的出台使居民明确地知道了什么是不文明行为,并为居民的文明行为提供了基本规范。(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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