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上午,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落下帷幕。闭幕式上,备受瞩目的《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全体参会代表表决顺利通过。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交通一体化和区域机动车排放治理”等存在问题,同北京市、河北省一起探索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成果,对本市污染防治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该《条例》设专章规定了区域协同、数据共享、协同抽检抽查和统一登记、部门协作等内容,为京津冀三地协同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提供法律制度支撑。“这一《条例》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从交通精细化管理和环保绿色发展入手,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的预防、预控,有关车辆和机械的使用、检验、维护,以及区域协同和法律责任的全过程、全方位,做出了城市立法管理的‘绣花功夫’。既符合上位法,又体现了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为2020年天津地方立法开了好局。”市人大代表、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灿平说。(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