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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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编辑:付勇钧 2020-01-22 08:50:00

内容提要: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对天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和工作动力。一年来,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了积极贡献。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段春华

段春华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杜建雄 摄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天津视察,对天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和工作动力。一年来,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开拓进取,扎实有效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分专题分领域举办7期理论学习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区人大负责同志和机关工作人员770人进行集中轮训,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统领人大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代表培训班、机关干部学习大讲堂等方式,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政治定位、基本内涵、历史使命,以及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重要论述和要求,上好必修课,掌握基本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升华到一个新高度、新视野、新水平。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宣传宣讲,共同交流研讨,带动广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全面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贡献力量。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主动跟进,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完成立法、监督等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7人次,组织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突出质量效率,提高立法水平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召开的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是省级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40年来的第一次。栗战书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对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在津调研时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作出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良法、立好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积极回应新时代新要求,明确方向,把握重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编制立法规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通过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3件。

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努力提高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按照市委加快推进新时代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依法授权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加强制度创新,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修改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天津港保税区条例、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将法定机构改革纳入法治轨道,为激发各开发区内生动力和活力提供了制度支撑。

围绕经济发展新要求,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的制度措施,对推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制定了首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强化制度约束,落实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作出推进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的决定,强调准确把握天津战略定位,提升城市发展战略格局,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作出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的决定,推动了这些领域的改革发展。

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是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天津的必然要求。常委会把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重点项目,广泛开展民意调查,深入基层听取意见,充分吸纳各方面建议,使条例制定成为推动全社会树牢文明理念、增强法治意识的过程。这部法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现象,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明确了提倡什么、要求什么、禁止什么,规定了执法主体责任和处理措施,努力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市民文明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高度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医保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覆盖了职工和城乡居民,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于维护参保职工和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水资源短缺的实际,修改了节约用水条例,增加和细化了节水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

在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方面持续发力。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是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重要举措,也是京津冀三地人大实施同步立法的第一个项目。这一条例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立法任务。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起,共同构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规范。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及时开展法规清理,打包修改了城乡规划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条款。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对8件政府规章和45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落实真监督、真支持的要求,专门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强调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大力度、创新方法、增强实效,充分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威力。一年来,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等重点,开展7次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7项报告,作出3项决议,进行4次专题询问。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听取审议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主动对接大战略、融入大战略、服务大战略,加快“一基地三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互连互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积极探索协同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围绕区域水污染防治、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联合进行了视察调研。

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有效实施,促进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常委会第一时间启动了执法检查。聚焦关注热点和关键环节,通过实地检查、问题核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总结创新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听取审议了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强调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科技跨越发展、产业优化升级,聚力打造“天津智港”。常委会还对中小企业、渔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要完善政策措施,搞好支持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的监督,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建立市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确定有专业背景的53名市人大代表参加预算审查。注重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优势和作用,着力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这次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定性定量分析结合,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明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持续用力,一督到底。强化对绿色生态屏障规划管控建设跟踪监督,要求着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了专题询问,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精准施策,注重实效,加快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的同时,启动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聚焦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公共环境、文明丧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16个区人大联动检查、13个市级执法部门同步自查,多种途径收集问题线索,加大暗查暗访力度,拍摄纪实专题片,以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的精神,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日渐浓厚,一些陈俗陋习得到有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听取审议了养老服务情况报告,指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着眼于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对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要稳定就业,扶持创业,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针对医疗急救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就加强急救设施和队伍建设、完善急救服务体系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审议了有关民族、侨务工作的专项报告,要求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津投资兴业、创新创业。

审议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依法秉公用权和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立了与市监委的工作联系机制,对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审议了法院、检察院为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推动两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突出主体地位,深化代表工作

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代表工作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

落实“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所联系代表保持面对面、键对键的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注意听取意见建议,协调推动解决问题。制定加强各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编制并发布《人大代表之家基本规范》,推进“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各级代表通过定期接待、走访调研、网上沟通等方式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办理完毕,其中涉及的6个立法项目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涉及的11项监督工作已经落实。建立代表建议两次答复和评价机制,把工作落实和实际效果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既看办理过程、更看办理成效,推动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代表提出的150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

深化拓展代表履职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多形式、分专题的学习培训。建立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制度,增强同代表沟通交流的及时性、便捷性,更好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常委会指导部分区和基层人大试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并推动在各区人大普遍展开,努力使民心工程得民心、惠民生。深化主任会议成员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机构负责人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五、突出自身建设,推动创新发展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求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工作举措,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和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着力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整治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和审议方式,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了审议质量。不断总结探索,努力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使用电子阅文和协同办公系统,促进工作效率提高。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常委会组成人员注重提高工作本领,加强宪法法律等方面知识学习,严格落实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各专门委员会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在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对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贯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制度要求,大力改进作风,统筹推动调研工作,形成了一批高水平、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努力往实里做、向深里钻,发挥智库作用。改进新闻报道工作,丰富报道内容,拓展方式方法,切实讲好人大故事。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合法诉求。

按照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落实学习计划,搞好组织推动,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注重业务能力建设,在干中学、学中干,促进了工作水平提高。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协调、保障作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任用力度,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在规范中提高,履职尽责有亮点有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市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重点任务,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

五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正确把握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增强工作整体实效,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合力有待增强;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提升;代表履职培训还不够精准,主体作用有待发挥;干部队伍的本领还不够过硬,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关于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一年,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紧扣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目标任务,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紧扣全面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牢记初心使命,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更大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高度自觉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科学思想方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把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坚定制度自信,突出特点优势,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更好发挥根本政治制度的功效。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以健全立法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准确把握地方立法的定位、权限和程序,更好发挥人大在选题、起草、审议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准立法方向,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精细、精当、精准立法,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落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期待,积极推进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修改土地管理条例、养老服务促进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把开门立法精神贯穿全过程,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完善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协同立法领域。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坚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权。坚持真监督、真支持,遵循依法原则,创新方式方法,使监督更具权威、更有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土壤污染防治、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联合京冀两地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代服务业发展、文旅融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困难村结对帮扶、退役军人保障、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的监督。持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深化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实际效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工作改进。盯住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统筹安排,细化代表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完善代表联系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推进家、站、网和服务中心建设,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发挥代表专业优势,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答复、通报和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机制,抓好跟踪落实,真正兑现答复承诺。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加强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各级人大代表要倍加珍惜政治荣誉,倍加珍视代表职务,树立人民情怀,维护代表形象,努力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履职意识和工作能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夯实思想根基,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精心组织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奋斗历程,交流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扎实改进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更多成果转化。突出重点问题,深化理论研究。用好各种载体和平台,加强新闻宣传。增进与各区和基层人大的联系和协同,形成整体合力。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发扬斗争精神、奋斗精神、担当精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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