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检察员于翀:立检为公 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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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广播新闻中心 作者:刘克琦 编辑:付勇钧 2021-04-12 14:19:51

内容提要:2019年,南开区侦破首例以“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两名团伙成员没有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但通过言辞证据、笔录等,检察机关了解到他们在组织里面承担的角色,极有可能有犯罪事实。

天津北方网讯:2018年,一场为期三年、集党和国家之力、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于翀,将对党的忠诚和多年的办案经验融入到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尽责。

2019年,南开区侦破首例以“套路贷”形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两名团伙成员没有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但通过言辞证据、笔录等,检察机关了解到他们在组织里面承担的角色,极有可能有犯罪事实。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于翀回忆:

(出录音:有两个人,他们在犯罪里面本身是比较轻,没有去实施骗人钱,要钱什么,去威胁什么,但是他们开始揽生意过来的时候,前期的工作是参与的,所以他们是暴力形式上差,但是主观恶性上并不低。公安机关没有把他们认定成犯罪,但是我们在审查这个案件的证据的时候,觉得他们也构成犯罪。)

发现可疑点,于翀翻阅大量案宗资料,调取团伙内部总结材料和微信通话记录反复审阅,最终认定两名团伙成员是对犯罪事实提前知情的,结合其他证据,最终起诉至法院:

(出录音:也是锁定了一个关键证据,我们让公安把整个他通话记录、微信,拿过来,听他的语气,“是这样吧,跟原来一样吗?”但是如果咱们只看文字的话,你可能你感受不到它语气态度,但是你要是听的话,你能感觉到,他肯定是知道。到了法院的时候他就认罪了。)

根据案件线索,于翀与其他检察人员最终将全案涉及17名被告人、22起犯罪事实全都审理完毕,没有让一人漏网。

除了案件侦破审理,于翀办案中还注重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2018年初,在审查办理一起“敲诈勒索、介绍卖淫”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后,于翀梳理案件线索,从案件涉及的某酒店厕所黄色小广告着眼,向其总部印发“检察建议”,并促成这家酒店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整治黄色小广告”的管理活动,效果显著。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查部检察官助理刁智说:

(出录音:为了完善和预防,我们发一份检察建议,他们通过研究、开会,认为我们检察机关发建议非常好,就以他们公司的总部的名义向1000多家酒店发送了我们检察建议的一些要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年来,于翀参与了南开区所有涉黑案件办理,为了坚持不延期、不退查的办案原则,加班加点连轴转成了常态。而作为部门里为数不多的女检察官,她比别人克服了更多的困难。

由于表现突出,于翀被推荐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她说,将法律的利剑深深刺入黑恶势力的心脏,让人民群众更加有安全感获得感,是神圣的责任与担当:

(出录音:我会用行实际行动和一直积累下来的经验,敢于亮剑、打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诠释一个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天津广播新闻中心记者刘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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