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天津热点高速公路沿线 已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超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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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胡智伟 编辑:孙畅 2021-10-06 12:09:11

内容提要: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自国庆节假期开始至今,我市热点高速公路沿线已查处超过百起“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自交管部门了解到,自国庆节假期开始至今,我市热点高速公路沿线已查处超过百起“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提示市民,自驾返程途中切勿将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作为“超车道”“停车区”“休息区”,因为很可能因此种“挡路”违法行为延误交通事故中的救援时间,甚至引发追尾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除了罚款之外,驾驶证至少一次会被记6分。

  据介绍,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与车行道相邻并铺以具有一定强度路面结构的路肩部分,是靠高速公路右侧用白色实线划出的一条车道,高速公路属封闭式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车流量密集的情况下,救援车辆无疑只能沿应急车道才能快速到达现场,因此应急车道就是名副其实的“生命通道”,警车、救护车、拖车可以从应急车道通行或暂时停放事故车,其他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才可以通行。

  可想而知,如果所有车辆将硬路肩留出供救援车辆通行,将会为事故中的受伤者争取大量生命急救时间。假如有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超车行驶,一旦有事故发生,高速公路必然会发生短时行车不畅,届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这辆车就将高速公路全部堵死,救援车将无法通行。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人将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一次记满12分。国庆节返程途中自觉避免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不容忽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采取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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