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科研技术、资本、产业、人才、管理等多方相结合,而法律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要素之一。科研人才由于缺乏必要法律知识储备,往往不能准确把握自身法律处境,在与资本方等的合作过程中可能因未合理安排相关技术权益,导致丧失技术主导权,从而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进度和效果。”出席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牛同栩为此建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化水平,服务科教兴国战略。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知识产权、投资并购等较为复杂的民商事法律。根据调研分析发现,科研单位和高技术人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法治化,普遍存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的问题。”牛同栩介绍,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科研机构与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普法宣传,通过制作、发放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汇编、法律宣传材料等,提高他们对相关法律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
他还建议,在有条件的高校及科技成果高度聚集的科研机构,将与科技成果转化关系密切的法律课程设定为重要选修课,或设立相关法律培训计划。同时,在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支持参与下,制定并发布适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签约指引等,为科研机构及科技工作者提供具有实操性的法律支持。“还可适时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在科技成果持有方与投资方合作的过程中,提高相关专业机构的参与水平,引导、促进科技成果持有方在股权结构设计、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投资退出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减少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更好地发挥科技成果社会效用。”牛同栩说。(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