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坚持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充分用好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还应握紧监督执纪‘重拳’,创新监督形式和招法,紧盯权力运行和业务流程,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日前,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出通知,即日起至10月底,各单位根据实际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服务保障市委“十项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市级机关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通过授课讲解、参观践学、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教育引导,锤炼优良党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突出以典型案例为警为鉴,筑牢党员干部纪法红线意识。充分将上级要求的“必选动作”与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自选动作”相融合,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警为鉴,把“治与改”融入其中,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心有畏戒、行能知止。突出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服务“十项行动”顺利开展。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立足自身职责定位,不断增强执行市委、市政府政策的行动自觉和进取意识,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发挥正向促进作用,在小“切口”中,贡献“正”能量,实现大“突破”。
通知明确了四种处理情形。对顶风违纪、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的,要坚决亮剑,严格执纪,严肃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的,要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闻警不自省、听案不律己的,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其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及时提出建议,调整工作岗位,让有为、能为、善为者有位。
“2017年以来已连续7年围绕不同主题开展警示教育月。今年我们将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大兴调查研究,进一步推进形成具有机关特色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提升广大市级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推动市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落细。”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