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始正式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始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法律共9章78条,一共有26处使用了“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了电力、原油、铁路等106个事项,事关国家安全、以及重要领域的经济安全等,其余全部开放,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通过法律手段,对投资融资促进方面作出一系列细化规定,共11条。金融机构在授信、信贷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应当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如果民营经济遭遇金融机构不公平对待时,可以依法寻求保护。
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天津也在加紧出台配套的具体举措。(津云新闻编辑李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