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骑共享电动车身亡 检察院责令企业排查整改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今晚报 作者:常健 编辑:刘颖 2026-01-21 14:04:27

内容提要:日前,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潜藏的共享出行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涉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全面整改,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日前,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案件背后潜藏的共享出行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涉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全面整改,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该案被害人系一名大学生,驾驶某企业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案发时为无号牌、无车载安全头盔、无车载脚踏的“三无”车辆。为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其在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车辆运维管理、完善安全提示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排查等整改建议。

  目前,该企业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查存量共享电动自行车,补装安全头盔、完善车载脚踏。记者 常健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