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反贪风暴雷声大雨点也大。今年1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案106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6亿元。这些信息是广西区检察院日前公布的。
今年广西的反贪工作呈现出几个新特点:
一是立案数和立查大案、特大案数明显增多。1至11月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6%;立案侦查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43件,同比增加72%。
二是严肃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行贿案,特别是立案查办了广西区政府原副秘书长甘维仁(副厅级)买官鬻爵行贿案;广西银兴公司原总经理周坤为非法获得工程项目和贷款向成克杰、李平行贿案;江苏南通市志新集团陆海超为走私向凭祥海关行贿案。
三是查办“三机关一部门”的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案件332件共39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6%。自治区检察院在继续深查自治区财政厅原厅长佘国信受贿案、自治区交通厅原党组书记褚之田涉嫌受贿案的同时,立案侦查了贵港市原纪委书记张九意涉嫌受贿案、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毛旭辉涉嫌受贿案。各地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了一批有影响的司法人员犯罪案件,如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胡炎忠涉嫌受贿案、桂林市政法委原书记于丁受贿案、玉林市公安局原局长韦钦芳涉嫌受贿案、北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周贻胜涉嫌受贿行贿等受贿案。
四是积极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1至11月,共查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04人,占立查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0.6%。其中,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杜宝成(正厅级)受贿案、南宁饭店原总经理李援朝(正处级)受贿案影响较大。
在西部开发的大背景下,广西检察机关下一步除继续打击“三机关一部门”的职务犯罪外,将依法打击县处以上领导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活动,确保资金合法使用,防止贪污腐化。依法打击国家公益基金和救济、扶贫资金管理、调拨使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同时,还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危害农业基础建设、危害支柱产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活动。(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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