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违法办案、超期羁押等诉讼中的突出问题,正被广西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紧紧揪住不放。他们全面加强诉讼监督,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做法引起各方关注。?据称,诉讼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西检察机关在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方面加大了力度,并在控告申诉检察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
广西检察机关把诉讼监督作为办案工作新的增长点,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首先努力做到自身公正执法,增强了监督实效,实现诉讼监督工作新的突破。
近年来,他们全面加强了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强化了立案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进行依法审查,及时提出抗诉;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意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纠正;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人员违法行为构成的渎职、“侵权”犯罪或隐藏有贪污受贿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使监督与办案互相促进。?
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还加强有关诉讼监督地方立法的起草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起草并逐步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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