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招标采购,使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佳木斯市区90家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为8268万多元,让利金额达1300万元。通过竞标和“阳光下操作”,这个市药品购进价格明显下降,药品让利款都收回到医院账面。从今年3月1日起,佳木斯医疗机构分3次对四大类119种常用药品实行降价,向患者让利100多万元,使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同其他地方一样,由于佳木斯市在医药购销中也存在着不正之风,导致药品经销单位“虚高定价”、“高额回扣”,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成本加大、价格过高,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佳木斯市卫生局认为必须进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为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佳木斯市制定了纠正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加强4个方面的工作:设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实行准入资格和药品价格审核制,强化对洽谈和招标环节的监督管理;规定各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合同及购药发票,必须经药品购销纠风办审核;对医疗单位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等。
在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他们做到“五落实”,包括成立了佳木斯市药品器械统一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从卫生系统抽调5名懂药学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业人员负责招标中的具体工作;想方设法建立与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等。
实行药品购销集中招标采购目前已取得明显效果:理顺了药品购销体制,杜绝了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确保了药品回扣归公,降低了药品零售价格;推动了医药分开核算和分别管理,切断了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得实惠的是患者。据调查,目前佳木斯市区综合医院患者平均住院医疗费为2750元,患者平均门诊医疗费为69元,这两项费用与上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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