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欺骗花冈惨案受害者,在没有中文译本的情况下,骗取高龄受难者“同意”签订的“和解条款”,美国“日本侵华浩劫纪念”筹委会公开予以揭发批判,呼吁全球华人声援花冈惨案受害者,重开庭外和解谈判。
批判书指示,“和解条款”与花冈惨案受者1989年12月22日公开信及1990年7月5日“共同声明”的宗旨和内容是背道而驰的,其口气好像胜利者对战败者的口吻,丝毫没有对迫害花冈986名中国奴工和屠杀其418人滔天罪行的忏悔之心。鹿岛推御花冈惨案的责任,掩美国惨案真相,不提奴工们因不甘愿受日本人虐待迫害,宁死反抗而起义,是对日本侵略者榨取奴工劳力、侵犯人权、违反大西洋宪章及联合国宪章精神的反抗。
鹿岛公司以5亿日元之款作为以受害者“祭奠”之需,完全抹杀其因杀人而赔偿的真谛,试问区区5亿日元能抵花冈死难的418条人命吗?不知改悔又如此吝啬能谈得上是“友好”吗?
批判书还说,以富豪资本家之心态,给花冈受害者一些施舍,这不仅污辱受害者及其家属,也污辱了整个中国人。
花冈惨案发生于1945年春夏之交。当时日本抓去1500多名中国劳工到花冈去挖矿,中国劳工由于不堪虐待而进行反抗,致使418人被杀害和迫害致死。1948年3月1日,横滨法庭对花冈惨案6名罪犯分别判处20年徒刑,1953年日本政府却准6名罪犯全部释放。1995年6月前花冈中国劳工大队长耿谆与花冈惨案生还者11人向东京法院提出起诉。今年11月底,日本高等法院作出“庭外和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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