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今27日发出通告,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将启用新版式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令浚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启用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对外开放政策,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为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现状,更好地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为适应执法行政的要求,科学反映企业登记的实际情况。
新版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其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事项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注册号、成立日期、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所记载的事项为: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成立日期、注册号、登记机关。营业执照中登记机关栏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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