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在上海安家落户,外来妹甘愿和无生育能力的人结婚;为了传种接代,她竟又想到“借种生子”。而小老板洪某因图一时风流,背上孽债,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川妹子小胡几年前从家乡来沪打工,经人介绍结识了青浦青年小罗。虽然半年后的婚前检查表明小罗没有生育能力,但当时小胡心里只想在上海有个家,因此还是和小罗结了婚。
结婚后,不能“传种接代”让夫妻俩伤透了脑筋。小两口先想到人工受精,可手术费用太贵。小胡心想,还是先挣点钱再说,于是在镇上开了一家发廊。此时,小老板洪某出现了,一出荒唐闹剧由此揭开了序幕。
已过天命之年的洪老板有事没事经常到发廊坐坐。终于有一天,他向川妹子提出了非分要求。小胡则萌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何不借种生子……从此,洪老板和小胡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出乎洪老板意料的是,半年后的一天,小胡突然把发廊关了,重新回到了丈夫小罗的身边。任凭洪老板一个又一个电话追问,她只是冷冷道:“洪老板,我们到此为止吧。”原来,小胡此时已有身孕了。
妻子“借种生子”,丈夫小罗起初接受了现实。孩子的出生也一度给家庭带来了欢乐。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罗心里越来越别扭。终于,在结婚四年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小胡抚养。
离婚后不久,孩子突然生病住院,一大笔住院费让小胡发了愁。此时,小胡想到了孩子的亲爹洪老板。洪老板没想到自己居然平地里“冒出”了一个儿子,而且小胡要求他支付抚育费18万元。洪老板哪肯牵扯上这笔“孽债”。
无奈,今年9月25日,小胡以儿子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老板承担抚养责任。法庭上,洪老板声称从未与小胡有染。小胡则在法庭上要求作“亲子鉴定”。洪老板心中有鬼,不同意。青浦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洪老板每月负担孩子的抚养费13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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