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大常委会监审团9名成员近日正式对区法院的两个案件进行了监审,这在云南省各级人大中是首家成立的监审团并第一次行使了监督个案审理职权。
监督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加强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将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促进人民法严肃执法、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本着这些宗旨,去年6月底,官渡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监审团,监审团从本届区人大代表中选出9名成员组成,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据介绍,为保证监审团能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监审团在官渡区法院报送的20个司法个案中反复筛选,最终决定将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起伤害虐待家庭成员及一起强迫职工劳动的两个司法个案列为监审案件,并在开庭前召集监审成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探讨、学习,对具体案情作了进一步了解。
审理当天,9名监审团成员列席旁听了两个案件的全部审理过程,依照集体行使职权和不干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对两个案件的庭审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认定事实是否合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是否适当三个主要环节进行了监督。法院审理结束后,监审团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案件审理符合程序、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的情况报告。
有关专家指出,以旁听形式对司法案件进行监管是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又一创新发展,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利于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树立司法公正形象。
据称,官渡区人大监审团成员今后将通过大量旁听案件审理来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努力推动监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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