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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这一主题,在落实“两个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截至去年底,全省44.7万名下岗职工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29.28万离退休人员,基本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到生活费和养老金,发放率和支付率分别为99.7%和100%。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编织一张全社会的“安全网”,是湖北省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中心。去年,湖北省根据存在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基金收缴困难、资金来源不够稳定”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已相继制定出《湖北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和《国有企业改组职工安置处理意见》、《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具体措施。省社会保障厅厅长蒋大国日前表示,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政策法规、组织结构、资金支撑、社会化服务”四大体系,强化责任机制和规范运行机制,最终达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五保统一”。
湖北省按照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这一目标,做到管理体制和权利义务的两个统一。在巩固“两个确保”和推行养老金社会发放方面,一是建立筹资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整体联动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手段,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力度,大力开展企业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稽查,建立统筹和就业数据库。二是规范结算机制,在全省各地及时实行社会保险费全额缴拨办法,坚决杜绝差额缴拨,健全预决算制度,构筑社会化发放的“以收保发、动用历年积累、当地财政支持、市级社保部门解决、省级统筹调剂”的五道防线,力争做到收支平衡,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平稳运行。
湖北省去年共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27.93万人,介绍安置城镇失业人员26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92.4万人,组织劳务输出10多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省17个市级统筹单位的实施方案目前已有16个通过省医改领导小组审批,其中13个市和28个县已开始运行,参保职工达97.3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较大突破,全省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数达到118.93万人,鄂州、孝感、荆门、天门、潜江、仙桃、十堰、随州、黄冈和神农架林区的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武汉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已由上年的不足2%提高到去年的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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