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花都市政府副市长何伟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何伟是在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处粮食系统特大贪污受贿窝案中被顺藤摸瓜查处的,涉嫌受贿港币110万元。
何伟今年43岁,广州市人,研究生文化,今年6月20日被刑事拘留,7月13日被逮捕。广州市检察院侦查查明其犯罪事实如下:1994年3月间,何伟在担任花都市政府副市长兼花都市外经贸委主任及花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花都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总公司下属花都市宝裕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向香港荣盛投资公司签订包销深圳市国贸商业大厦16层房产的合同书,以及购买部分房产后,在香港收受荣盛投资公司冼某贿送的港币30万元。
1997年11月间,何伟在担任花都市政府副市长兼花都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其分管花都市西城经济开发总公司转让其下属的花都港第二期码头股份给香港洲际集团有限公司后,在香港收受该公司梁某贿送的港币80万元。
检察机关在认定何伟构成受贿罪的同时,也认定他犯罪后能自首,建议法院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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