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年春节期间要狠抓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接受赞助出国访问等违纪现象。
凡在2000年12月中纪委五次全会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凭证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要在今年3月底之前主动如实报告组织并如数上交,对违反规定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以及在中纪委五次全会后仍违反规定者,要对其追究纪律责任。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春节前后是送现金、有价证券的集中时期,北京市各单位都要把中央的规定原原本本地向领导干部传达,在领导干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还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目前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已向该市各单位发出有关文件,在春节前后要认真抓领导干部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情况。此外,该市各单位都要在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对中纪委五次全会之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并将有关情况于今年上半年以前上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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