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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1日16时55分,记者乘坐5911航班,从杭州笕桥国际机场登机前往温州。进了候机大厅,记者先去购买机场建设费,只见购票窗口低矮得出奇,高度不到1米。记者只好低头躬腰,递入50元。售票员也不言语,一手收钱,一手撕给50元面额的票据。
登上“冲八”小飞机,记者才得悉本次航班属支线,旅客购买机场建设费应只付10元。问周围的乘客,他们大多也付了50元。再一问,都说不知道本航班属支线。
去年以来,中国民航总局将国内航线分为干线与支线两类,支线的机场建设费和飞机票价相应下调。比如,杭州至温州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从50元降至10元,机票从500元降至400元。
一些乘客得知这一规定后,不禁议论纷纷。
一名乘客说:消费者有知情权。机场建设费下调了,售票窗口应该告知或告示乘客。
旁边一位中年旅客接茬道:告示倒有,是用粉笔写在小黑板上的,挂在墙头边角上。
一名青年乘客悻悻地说:那叫什么告示?既不醒目,又挂得不是地方,谁看得见?这等于告而不示。再说,售票窗口那么低,大家乘飞机都匆匆忙忙的,一进来只顾低头买票,谁还会抬头往那墙顶角上看?机场应当把告示牌放在营业窗口的醒目处,能让旅客直接看到才行。
另一名年老的乘客插话说:我常在这条航线走,经常听到旅客买机场费被“宰”的事。等到他们上飞机知道后,已经晚了。
记者为此事走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温州市平宇律师事务所主任童平宇认为:首先,民航没有真正负起向旅客告知的责任,没有做到以有效的方式醒目地告知广大旅客。其次,检票环节负有主要责任。检票窗口的职责不仅要检查乘客是否凭票登机,而且要检查票额与路程是否相符。检票人员明知旅客花了冤枉钱却默然收之,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据悉,不仅机场费有漏洞,机票也有类似的问题。如有人反映,一张杭州至温州支线的机票卖500元,还是电脑打印出的票,而实际票价应为400元。
对上述问题,杭州机场办公室的一位同志认为,“我们没什么责任”,原因为:一、售机场费的人员是建设银行的人,机场只是委托他们收费;二、已有小黑板告示,旅客没看见不能怪机场;三、检票窗口主要任务是安检,不管机场费。检核机场费的人员只管撕票不对票。“再说,谁会存心贪你40元小钱。”
然而,作为机场的服务窗口,发生这类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事,怎能轻描淡写地认为“没有责任”?(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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