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目前正值春节期间准备出游的人们报名的高峰期,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人士提醒报名者: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无论是长线还是短线,都要和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以便发生纠纷后分清责任,解决问题。
据了解,国家旅游局最近新拟定了出境游范本和国内旅游合同试行范本,分别针对不同旅途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制订了更加详细的规范条例。
例如,在国内旅游合同试行范本中,首次提出了游客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以前有的游客认为只要是在旅游之前通知旅行社不参加旅游的,旅行社应该将旅游费用全部退回,针对这种认识误区,新合同规定,游客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合同,但须承担旅行社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标准支付违约金。而旅行社如果违约取消旅游团,也应按通知时间的早晚支付不同的违约金。
另外,合同更加细致地列出了容易发生混淆的几种旅游费用,例如各地的机场建设费,旅途中发生的个人费用,旅游者自行投保的保险费用等均不包括在旅游费用里。(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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