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单田芳侵犯已故著名武侠小说大师宫白羽《十二金钱镖》著作权一案有新的进展,宫以仁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昨日上午,已委托击水所律师潘强提起上诉,再次向单田芳及鞍山电台索赔20万元。另外,前日(1月10日)上午,山西台在接到潘强发出的律师函后,当即停播了已经播放到第50回的该侵权评书,并就赔偿问题与宫以仁进行了积极协商。
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单田芳以赢利为目的改编他人作品,但却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宫以仁的著作权,应支付宫以仁报酬21710元;鞍山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也同样构成著作侵权,应赔偿宫以仁损失8684.8元。但是,宫以仁要求单田芳、鞍山台将原著《十二金钱镖》完整地重新录制成评书并播放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驳回。
寓居天津的宫以仁对该判决不服,已于昨日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再次向单田芳及鞍山电台索赔20万元,并要求他们支付自己为此案付出的律师费用5千元。宫以仁认为,原审法院仅认定单田芳、鞍山台侵犯了自己对《十二金钱镖》享有的获得报酬权,但未就署名权、作品完整权的侵权事实予以认定,认定事实不全面;其次,鞍山台录制完该侵权评书后,除自己播放外,还销售给天津、山西等地播放,但现在却拒绝提供有关销售情况的证据,而原审法院也未对此获利情况予以认定和处理,是不正确的;由于原审法院未能认定上述侵权事实,在适用法律方面也存在不当之处。
另据了解,日前,宫以仁发现山西电台仍在继续播放由单田芳录制的该部侵权评书,并且未向自己支付报酬,遂委托律师向山西台发出书函,限令其立即停止播放,并迅速与自己联系进行经济赔偿(本报去年12月22日已报道)。前日,山西电台负责人给宫以仁打来电话称,《十二金钱镖》已在该电台播放到第50回,还差10回未播,希望能够继续播完。宫以仁明确表示该评书系侵权作品,断然拒绝了该要求,山西台随即表示立即停播《十二金钱镖》,并主动提出愿意就赔偿事宜与宫以仁进行协商。目前,双方协商正在进行中。(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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