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震惊全国的“11?6”、“11?23”、“1?4”破坏铁路设施案划上了句号。精心策划并独自实施此三宗恶性案件的狂徒蒋开福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执行了枪决。自1999年11月5日至2000年1月4日短短二个月时间内,蒋开福在京广、京九两条南北交通干线实施爆炸、破坏铁路设施3次,造成两趟旅客列车脱轨,三次中断行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0余万元和极坏的社会影响。
据报道,蒋开福先是毫无目的地在益阳、衡东等地转悠了几天。他想起人家讲过,火车翻车出事故能拾到很多的钱,便突发奇想,决定爆炸铁路,搞翻火车,制造事故,趁乱捞钱。蒋开福以为,爆炸铁路一般都是对抗政府、报复社会而制造的事端,而像他这样为了钱而爆炸铁路的动机,公安机关是不会想到,也查不到他头上的。蒋开福为自己这一荒唐的犯罪动机而高兴起来。
自以为聪明的蒋开福为了实现其犯罪目的,煞费苦心地选择作案地点,他在法庭上交代:“我选择险要地点,车翻下去,人就死得多,加上是晚上,不死的也都顾着逃命去了,我就可以搞到钱。”
去年1月22日,铁道部公安局向全国铁路干线发出通缉蒋开福的协查通报;2月17日,公安部向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福建6省区公安机关发出查缉蒋开福的协查通报。4月28日下午,在铁路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攻势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犹如丧家之犬的蒋开福终于穷途末路,在广东省兴宁市落入法网。
8月,广铁中院在惠州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蒋开福对其爆炸、破坏铁路设施的罪行均供认不讳。经过广铁中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最终裁定判处罪大恶极的狂徒蒋开福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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