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报道,针对近来一些企业在其产品包装物上使用“极品酒”、“极品香烟”等字样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对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认为:商品包装中使用“极品”字样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含义相同,属绝对化语言,违反了《广告法》广告原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意见要求:各地工商局迅速通知本辖区有关企业,凡是含有“极品”字样的产品包装,自200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今后广告监管部门将对使用绝对化广告语的现象严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