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广东省妇联召开了广州地区各界妇女讨论《婚姻法》修正草案座谈会,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副市长姚蓉宾到会参与讨论。与会的妇女代表们纷纷就“包二奶”、无效婚姻制度及离婚财产分割等热点问题发表了意见。
不少妇女代表都提出应加大对“包二奶”行为的制裁力度,有人甚至提出应将之定为“犯罪”。市个体劳协主席林英平认为,目前“包二奶”行为已到了“禁而不止”的地步,有些人甚至以此为荣,所以仅用“禁止”二字已经起不到作用了。
市妇联权益部黄淑美部长认为,对于“包二奶”行为,该修正草案第46条仅界定为“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是不够的,应将“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都视为违法行为。她说,如何认定“婚外同居行为”?“姘居”算不算?由于概念模糊,无过失方若要求赔偿难度会很大。她认为,不能仅从口号上要求忠实一夫一妻制,而对“通奸”、“姘居”等没有一点约束,这样会造成该类行为“禁而不止”的后果,甚至会出现泛滥之势。
一位法律工作者提出,由于“包二奶”行为对无过错方的精神折磨往往是相当大的,所以她建议修正草案补充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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