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月26日,也就是大年初三晚上,从香港来天津的张先生携妻子、女儿同岳父在王顶堤乘夏利出租车回家时不慎将一个深蓝色女式皮包落在车上,内有价值30万元的人民币及美元现金。为寻回这笔应急款,张先生委托岳母郑女士悬红40000元,鼓励拾到皮包的人将钱款返还失主。
郑女士为此非常着急,但仍抱有希望:“前一阵子,我在新报上看到一些市民拾金不昧连夜返还巨款的报道。我们一直对天津人的高尚品格很有信心。这次我们悬红40000元,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笔悬红是他应得的。”
为了帮助郑女士找回巨款,公安南开分局、市客运处的有关人员在春节期间连续忙了好几天。这几天,也有人为郑女士提供线索,但都与张先生丢失的钱款无关。
对此,记者咨询了金诺律师事务所赵保东律师:公民拾到遗失物有返还的义务;如不及时返还,查出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失主已公开承诺支付40000元酬金,这种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时,郑女士也表示:自己仍旧抱有信心,希望拾到包的人能与自己联系。(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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