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站长、收费员、财务人员联手印制出售假门票,大赚黑钱。曾经令人瞠目结舌的五台山假门票案件日前做出判决,4名参与假门票案件的五台山入山管理处工作人员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原五台山入山管理处南线收费站收费员卢秀锦,去年5月通过如今在逃的罗德鸿从深圳印回200本假五台山门票,卢秀锦与原五台山入山管理处副处长张东伟6月9日夜商量了合伙出售假门票一事,后二人又将原西线收费站站长李晓庆、财务人员柴美光拉到一起,交待了出售假门票事宜,张东伟将卢秀锦事先准备好的20本假门票交给李晓庆保管。10日上午,经李晓庆传递,张、柴二人售票,共售出假门票10本,非法获利2.4万元。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监察大队稽查员当日从游客手中查获8张假门票后,张东伟、李晓庆眼看事情要败露,遂让人将2.4万元赃款及剩余的10本假门票交给卢秀锦,卢又将存放在其处的假门票让罗德鸿全部带走,罗至今去向不明。
经过五台县检察院全力侦破并提起公诉,赃款已全部追回,五台县人民法院日前对揪出的4名“蛀虫”以犯贪污罪作出判决,主犯卢秀锦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余3名从犯张东伟、李晓庆、柴美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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