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4日凌晨。地点:南京下关区某宾馆。人物:一对30来岁的外地男女。
事件:当这对衣着不整的“鸳鸯”拿着一张身份证到总台说要开一间包房的时候,总台小姐以两人没有结婚证而婉言对他们说了声“不可以”。那男的听罢此言,认为是总台小姐小瞧了他们,把他们当成了没钱想白住客店的主儿。只见他带着得意的微笑,随手“吱啦”一声拉开了斜挎在肩头的破皮包―――好家伙!里头惹眼地放着两叠厚厚的钞票另加一本存折。
这不拉则已一拉惊人之后,总台小姐被拉出了满腹狐疑。这二位如此打扮,又操着不同的口音,破包里装着这许多钱……莫非是犯了事的歹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找了个理由转身给热河路派出所打电话报警。警方立即出动,对两人严加盘查之后,真相终于大白。
结局:原来要包房的男人姓龙,安徽人,在家思量要找个事情挣钱,听人说当个“要钱花子”就能有钱赚,于是就去了上海,去年初邂逅了同样也“经营”乞讨业的河北女子小傅,一见钟情。此后两人便结伴“南讨北乞”,一年光景“利润总额”竟有了好几万元。今年春节,两人又利用节日“加班”好好赚了一把。年后到了“淡季”,两人商量之后,“比翼双飞”地前往龙先生的家乡拜望父母二老。因为前天是两人邂逅一周年的纪念日,途经南京时临时决定开个包间,潇洒潇洒、庆祝庆祝。警方在查清了两人身份之后,考虑到他们尚不是合法夫妻,遂责令其分房而居。
“乞讨”致富肯定属于旁门左道,影响市容不说,这其间不少带着骗取同情的色彩,但“丐帮”挣钱确实容易。先前听过他们中有人常进馆子吃喝,也听说过有抽中华烟的,还听过有买名牌服装的,如今又有了住宾馆要包间的。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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