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沈国放5日在联合国安理会就“建设和平”举行的公开辩论会上发言强调,和平与发展是紧密相连的,消除贫困,促进可持续发展既是预防冲突的步骤,也是促进和平建设的步骤。
沈国放指出,当前的武装冲突大多发生在贫穷、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尽管这些国家爆发冲突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极端贫困。一国的贫困往往导致该国的社会不稳定,进而对该国甚至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他说,冲突前的调停、斡旋等预防手段是必要的,但要从根本上消除引发冲突的隐患就必须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善环境,克服社会不公正现象,这是更为主动的、预防性的建设和平。
沈国放说,建设和平工作涵盖诸多方面,需要所有联合国会员国、联合国各机构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参与,各方的努力必须协调一致,分工必须明确和合理。他说,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机构,安理会在建设和平方面应发挥政治指导与协调作用。安理会在特定情况下为维和行动规定某些建设和平的任务是必要的,但在维和行动的筹划、设立以及执行中,要考虑如何向建设和平过渡,有关决策应有利于确保建设和平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沈国放强调,建设和平工作涉及当事国、联合国以及国际社会等方面,但当事国无疑是建设和平工作的核心。无论在冲突前的预防性建设和平还是在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工作中,联合国与国际社会始终属于外部的促进因素,其主要作用是协助或支持冲突后国家政府和人民重建家园。因此,国际社会在参与建设和平时应重视帮助当地人民实现自主和自立,逐步减少他们对外部援助的依赖,并让当事国人民在建设和平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避免由联合国或国际社会越俎代庖。
沈国放还说,建设和平与巩固和平的各项措施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有关国家的政治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有关国家政府和人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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