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面的一系列精神,积极探索反腐败工作由注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有效路子,抓住三个重点,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是围绕重点环节,大力加强财务监管。一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范收罚行为。在前两年抓好公检法、工商、建设、交通等22个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横向扩展到全市78个执收执罚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所有科队站所。对收费、罚款项目、票据和银行账户普遍进行清理,市财政局成立了全市统一的票据管理中心,对财税票据和收费票据实行集中印制、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同时,指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定点办理收款业务,罚缴分离已在全市普遍实施。二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市政府和19个区县相继建立了政府采购中心。三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审计时,审计机关与组织、纪检监察、国资管理等部门共同进点,沟通情况,提出要求;审计结束时,审计部门请组织部门一起听取情况汇报,为组织部门在考核中尽早运用审计成果创造条件;对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和违纪违规问题,审计机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机关立案查处。市审计局与市纪委、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审计过程中的案件移送制度和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四是实施会计委派。到去年底,全市集体投资和控股的乡镇企业已全面实行了会计委派。今年又试行了财务会计(财务总监)委派工作。
其次,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一是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体系。目前已建成了由市中心、直属分中心、区县分中心和专业材料分中心四个层次的有形建筑市场体系,对工程总包、专业分包、装潢工程、工程监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25个有形市场,实行招投标管理,覆盖面涉及到大部分建设领域。二是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和土地市场规范化发展。自1987年11月上海首先在国内发布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文件―――《上海市土地有偿转让办法》之后,相继出台了13个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同时坚持按照用地计划预审、计划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的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统一基准地价,统一出让金标准,形成了土地批租和管理的一级市场,房地产交易中心两级市场,覆盖全市的物业管理三级市场的市场运作模式。
再次,是围绕重点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目前51个市政府委办局实行了政务公开,占总数的92.7%,19个区县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和12个中央在沪应公开单位也全部实行政务公开;自来水、煤气、邮政和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结合自己的特点将公共服务事务向社会公开;全市两级25家法院28家检察院都实行了审判事务、检察事务公开;全市19个区县的315个街道和乡镇中,已有287个实行政务公开,公开面达91.11%。全市10个中心城区已有98%公开到街道(镇)、80%公开到了居委会。(刘纪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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