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一场轰轰烈烈的禁卡把近期市民的目光尽数吸引:
商家或因为融资或因为偷漏税发行代币券;国家因为反腐倡廉而下令禁卡;持有券、卡的百姓则在禁卡期限前疯狂购物……代币券在南京的生死兴衰有必要让我们把“禁卡”这一商业现象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环境里进行思考。
禁卡有违市场经济规则?
商业部门发行代币券在金融、税务、反腐三方面与国家规章条例均有抵触已人所共知,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市廉政办严厉查禁也已为众多市民所理解,卡和券是在市场经济启动、运行之中诞生的,可不可以由经济杠杆自身来调节、制约,这次的政府行动是不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则呢?
对此南京大学商学院刘志彪教授认为,这一猜想貌似很有道理,但却犯了大错误:代币券的诞生即是违规的,作为一种流通工具代币券已发挥了与人民币一样的交换功能,从货币学意义上讲已成为了货币的变种,这肯定对正常的金融秩序会造成扰乱。虽然南京市场上代币券总价值仅为3亿,不足以对金融市场带来致命危害,但听之任之国家利益所遭受到的损害将会越来越大,以致无穷。因此代币卡本身就是一个大错误,它出生在了不该出生的时间与地点,国家以行政命令对其排斥正是对经济杠杆进行调节的体现,何况代币券还同时对税务与反腐一直具有危害。
金融税务为何消极?
既然代币券的致命问题在于危害金融,另外也可能造成逃税,那么这次禁卡的行动者却仅仅只有国务院纠风办和廉政办呢?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负责人对此解释道,银行部门虽然知道代币卡的危害,但银行部门只有和省纪委联合起来才有查禁行动权,也就是说必须得到纪委的同意才行;而且《人民银行法》在1995年修改后,原文中对发行代币卡行为的处罚也由“责令停止,并处以20万元罚款”改成了“责令停止”,这也增加了执行的难度,而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也同样无奈:地方税务部门只有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之后才可行使执行权。代币卡正是在现行体制的漏洞里存活了这么多年,并且日趋“繁荣”。据内部人士透露,这次苏果超市代币券“提前”被禁是因为一家国家级大媒体的参与而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的。
“上交”怎能标本兼治?
在采访中,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家卜海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前两年代币券不够普遍发达的时候,有人会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心仪的商店货物,交至商场负责人处由其盖章签字后即可领到自己所需的物品;有些商家甚至在纸上直接写出“1000元”、“500元”的字样,然后盖章签字,其功能与现在的代币券毫无两样。正因为此,卜海认为,与其为反腐而禁卡,不如从禁卡做起,大力反腐。日前南京市廉政办曾作出公务员所收代币券(卡)必须上交的忠告在另一经济学家刘志彪看来,同样是“治标不治本”,与其这样做不如查处那些各机关单位里经手代币券交易的负责人,他们比起普通公务员更有腐败的可能。从这一角度来说,由省市廉政办对商家督促也有一定道理,禁卡确实能杜绝国家金融与税务方面的隐患,对于反腐却要做更多内容的工作。有人对于代币卡仍颇为眷念:一种携带方便操作简单的代币工具就此消失了,市民又不得不用零碎的钞票来购物了!经济学家卜海对此认为,如果仅从“代币”这一角度认可代币券,倒不如选择一种更为简单有效的工具:银行信用卡。当然这也有一个前提,就是市民生活水平提高,在未来某一天能在社会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从容使用信用卡,这个时候刷卡硬件设施齐全,而且腐败问题已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解决。(李征 许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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