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受153万元巨额贿赂且有500万元港币“来源不明”,原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区委书记虞德海昨日出庭受审。
今年55岁的虞德海出身贫苦家庭,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他于1979年深圳建设之初即调来蛇口工作,成为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厂长,曾任蛇口工业区党委副书记;在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之前,一度升任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0年10月至1997年12月,虞德海任南山区委书记整整8年,其间他提出创建“文化南山”的口号,投巨资搞《续编四库全书》,并因此上了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的“东方之子”,一时成了“风云人物”。
1998年初虞德海调任宝安区区委书记后,他几年来的受贿、犯罪事实开始逐渐暴露。1999年9月29日他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虞德海一案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侦查终结,移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书称,虞德海担任南山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关照”他人建设工程招标、人员调进等方式非法收受有关人员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86549元)及其他贿赂,涉嫌收受他人款、物共计人民币1536549元,数额特别巨大;且有巨额财产500万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388条及地395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诉。开庭后,法庭出示了相关
证据并进行了法庭辩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李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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