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假的医疗广告使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为此,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广告审查管理,严肃查处刊登虚假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记者就此采访了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虚假医疗广告问题已引起卫生行政部门的关注。经检查发现有些医疗单位未经审查批准或编造广告审查批号,在大众媒体刊登广告,还有些医疗单位随意扩大医疗疗效,误导患者。有些医疗单位用医疗广告批号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或用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文号刊登医疗广告,这些都是违法的。
据了解,我国有关部门对发布医疗广告已有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才可进行广告宣传。医疗广告的内容,必须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发布内容相一致。医疗广告发布者不得擅自篡改发布内容。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医疗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治疗效果的内容,如治愈率达多少,有效率达多少,彻底根治某某疾病等字样;更不允许进行夸大疗效的宣传,或利用患者及其它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比如冠以祖传秘方或名师传授等内容都是违反规定的。
另外,医疗广告不得含有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广告,广告主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