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8日,福州马尾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与台湾马祖地区在明确“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就双方在渔事、渔业、文化、贸易、旅游及医疗等7个方面加强合作达成协议,并在福州签订了《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简称“两马协议”)。
这是海峡两岸第一个地方对口合作的协议,是两岸民间交流的重大突破,它的签订在台湾引起强烈震动。马祖水部尚书公府平安民俗文化交流团此次成行,为“两马协议”签订后两地交流第一次注入实质性的内容。
“两马协议”概要如下:
渔事合作:包括海上渔事纠纷、渔民违规作业的协商处理、被留置在马祖的非私渡渔民的接送,双方迷航、失事渔民、渔船救助等。
渔业合作:包括水产养殖、加工、销售、投资、开发等。
文化合作:包括马祖民众往来福州或经福州转往福建其他地方的进香活动;福州戏曲到马祖演出;福州闻人、乡贤林森学术研讨活动等。
贸易合作:双方在贸易拓展、商机开发、民间贸易机构设置方面的合作,福州招商月期间为马祖特设推介展览馆等。
旅游合作:双方要为赴对方旅游的民众提供方便以及优惠。
医疗合作:需提供双方民众就医方便及服务。
除前述外,双方认为需要合作的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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