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9岁、毕业于清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何玉红曾是一个正直善良、学习上进、勇于直面人生的好女孩,但自从练习“法轮功”后,她3次向单位领导提出辞职,4次被公安机关依法收容,母亲为她8次进京。面对母亲的关爱,她一心“护法”,冷酷无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后,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下,她幡然悔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征得何玉红的同意,现将她写的一封信摘录如下:
与同龄人相比,我经历了一条非比寻常的成长之路。5岁那年,我患了局限性硬皮病,此后导致右侧颜面萎缩、发黑。
这是一种疑难病,没有理想的医治方法。父母为了给我治病,想尽办法,但依然无能为力。
从小到大,求医一直伴随着求学的过程。1995年,我考入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攻读硕士学位。1998年6月,我接触到了“法轮功”。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大法”书籍,相信李洪志抛出的“圆满”诱饵,对自己外貌上的缺欠也逐渐变淡。
1999年7月,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的内心很痛苦。我想我什么都不要也得跟李洪志走。现在想起来,这是一种多么自私的行为,为了自己的“圆满”,我置单位的利益于不顾,置父母的关爱于不顾。
2000年春节过后,我与其他痴迷者见面,看一些“大法”材料,心里又受了“震动”,跑出去“练功”。后来母亲怕我走到政府的对立面,怀疑我的精神是否出了毛病,只好请求当地派出所看着我,这样我被送到了看守所。母亲将自己心爱的女儿送进看守所,如果不是过度绝望,有哪位母亲会这样做呢?
“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电视新闻我看了两遍。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如果不是政府的及时挽救,我也可能走上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