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广东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人大代表董超林今天向大会递交一份意见,以自己一个月前曾出示代表证却被省政府大门登记处阻拦为例,呼吁各级政府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
今年1月8日上午,广东化州农药厂厂长、省九届人大代表董超林因公准备到省经贸委化工处办事,在省政府大门登记处登记时,因忘记带身份证,便出示了省人大代表证。登记处一位女同志却说,代表证上写着是1998年1月5日,已经过期了,不准登记进去。另一位男同志也说,召开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持代表证可以进,散会后就不能进政府大门。解释了10多分钟后,董超林最终掏出机动车驾驶证获得认可进入了大院。
“持人大代表证却不能进政府大门,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它发生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身上,说明我们政府机关的少数工作人员对人大制度还不太了解,”董超林说。为此他郑重提出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
董超林对记者说,广东省政府大门严格执行凭身份证登记进入大院的管理制度是无可非议的,任何人都应当遵守,但是两位工作人员对人大代表制度、对人大代表的职权以及代表证的认识显得相当浅薄。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所持的“代表证”是证明其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持证进行人大视察活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五年一届,广东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98年1月召开,代表证有效期应为五年。显然,“已经过期了”和“开人大会期间持代表证可以进,散会后就不能进了”的说法都是不对的。
近年来,广东省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加强民主监督,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出席广东省人代会的多位代表向记者表示,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的职权,省政府大门登记处也就是政府的窗口,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有必要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中更深入、更具体地补一补有关人大制度基本知识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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