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15日通过一项《疯牛病措施法》,在现有的相关法律基础上对防治疯牛病作了补充和具体规定。
根据该法律,凡是与被查出疯牛病的病牛同栏的牛将被全部宰杀;联邦政府可委托屠宰场实施对上述牛群的宰杀工作;对于继续使用动物肉骨粉作为饲料的违规行为,将处以最高为5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德国联邦政府农业部部长屈纳斯特当天表示,制定《疯牛病措施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健康。她指出,在医学理论还无法证实疯牛病的传播途径之前,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以防止疯牛病进一步蔓延,殃及人类健康。她还呼吁德国各个联邦州在防治疯牛病和保护消费者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她表示,联邦政府已为防治疯牛病投入了10亿马克,但这还远远不够。她要求各联邦州配合新出台的法律制定特别计划。 (谭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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