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无知,家长的愚昧及旁观者的“热心”,险些酿成了一桩私了的奸幼案。15日,记者从江苏启东警方获悉,差点逍遥法外的“色狼”,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家住启东市仓西村的晓玉姑娘,自幼丧母,9岁的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埋头于田间劳作,对女儿疏于管教。刚辍学的晓玉,见到邻里有好吃好玩的就强讨恶要。
同村18岁的宋某,住在晓玉家隔壁。常以水果、玩具等物引诱晓玉,并数次非礼了晓玉。一次宋未能满足晓玉的物质要求,晓玉便将她与宋之间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父亲惊闻此事,慌忙找到本村德高望重的长辈讨主意。
闻讯后,晓玉的长辈们及晓玉的亲戚几番深思熟虑后,决定向宋家索要5000元赔偿,最终在今年1月3日,两家达成协议:宋家赔偿晓玉精神损失费1000元。1月15日,启东市大兴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时,获悉了这一情况,并立即询问了当事人晓玉及其父亲。警方初步掌握案情后,迅速组织警力进行布控。当天深夜,宋某刚踏进家门,就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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