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葫芦岛二高中、市中心医院两家单位的100多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和医生,分别与所在单位签订了上岗合同。这是该市今年首批签订合同上岗的人员。
以往,按照学历、资历等条件而被评上相应专业职称的人员,不论实际工作能力、成绩如何,都会依据上级或本单位制定的待遇标准享受岗位工资、职称津贴、书报费及奖金,有了职称就有了待遇。有的人员长期不在岗这些待遇也照拿不误。
为彻底改变这种状况,葫芦市决定:今年,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上岗才享受待遇,而上岗前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上岗合同。合同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义务,凡不能履行合同者单位可随时解聘。在合同上,单位按照实际测评考核结果确定上岗人员的职称档次,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成为普遍现象,从而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间。
到今年底,该市几万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将全部以这种方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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