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力度,去年共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73.8%万元。
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罗介绍,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去年重点查办了5个方面的案件:大要案件和重特大渎职案件,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国有企业的案件,热点岗位的案件,乡镇、苏木和村委会的案件。
包头市大众城市信用社少先路营业部主任周蓉贪污60万元、挪用110万元案;原鄂尔多斯羊绒集团驻呼和浩特东泰房地产业公司经理刘彦武挪用公款422万元,供他人走私汽车、炒股案,已被依法查办。宁城县检察院在县糖厂先后挖出15名企业蛀虫,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此外,他们还依法查办了发生在金融、保险、粮食系统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139件,涉及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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