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南山支行科技工业园办事处主任黄子波,挪用巨额公款一案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1995年3月至1997年7月间,被告人黄子波与犯罪嫌疑人胡耀武(在逃)等共谋,利用其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南山支行科技工业园办事处负责人职务之便,指令下属工作人员采用帐号串户等方式,擅自将巨额银行存款挪用给胡耀武用于营利活动。
其中,1995年3月29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局在建行科技园办事处定期存款1000万元提前支取,转存活期,黄趁机把该款项收款人社保局的帐号改为胡耀武所控制的深圳辰昌工贸公司的帐号,将该笔存款本息1006.21万元挪用给胡用于营利活动;1996年5月2日,黄利用壬佳实业发展公司的转帐支票,擅自将海通证券公司在科技园办事处的1078万元存款挪用到辰昌公司帐上,供胡从事营利活动;1997年4月22日,黄又利用壬佳公司的转帐支票,将兴隆公司在科技园办事处的存款1000万元挪用到海通证券公司帐上,用于归还海通证券公司的存款。据查,从1995年3月至1997年7月期间,黄子波利用职权之便,总共挪用公款人民币1亿多元,其中2009万元至今无法退还。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黄子波供认了挪用公款的部分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南玲 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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