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正草案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征求意见后,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到2月28日征求意见截止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对婚姻法修改意见的来信、来函、来电等3829件,其中公布后收到的来件达3352件。
2001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发出通知,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对婚姻法的修改意见。通知发出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纷纷来信表示赞成对婚姻法进行修改,并提出了许多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这些来信、来函、来电中,直接寄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有3427件,寄送有关领导后转交的222件,地方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转交的180件。修改意见涉及的内容很广,如婚姻法的名称、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结婚年龄、禁止结婚的情形、离婚过错赔偿、人工生育技术产生的婚姻家庭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抓紧整理各方面对婚姻法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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